一、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李沧区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申请单位必须经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且注册资金为50万元以上; 3、实行军绿色阻燃帆布帐篷专店销售,帐篷规格为34或46平方米,前帘高度为1.9米,帐篷内统一用货架摆放烟花爆竹;帐篷支撑架为厚度不小于1.2毫米、直径3厘米以上的钢管; 4、经营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主要负责人与销售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6、经营场所周边设有明显的禁烟、禁火等安全标识; 7、经营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内不能有火源或明火散落点; 8、经营场所必须配备2个8kg以上灭火器,20公斤以上消防水; 9、申请单位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10000.00元); 10、申请单位必须为零售人员缴纳伤亡保险。 二、申办《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单位法人委托书; 3、经营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4、经营单位...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四批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和第六批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市创业创新工作发展,加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市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创新发展载体,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企业产业园和创业基地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发〔2012〕30号),市经济信息化委在组织实施2017年滚动培育计划的基础上,经企业申报、区(市)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社会公示,确定青岛明月海洋生物科技园、青岛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青岛力鼎智能科技小企业产业园等10个小企业产业园为第四批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舰船和海工配套装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青岛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青岛东方时尚中心创业园等12个创业创新基地为第六批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名单见附件)。 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推广认定的市级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先进经验做法,确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创业创新场地的实际问题,加快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和载体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青岛市2017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及人员信息复核的通知》(附件1)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破格申报人员面试答辩和专家委员会评审,现对我区2017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对所属通过人员组织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共计15天。在公示期内,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场处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在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12月28日之前),由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将以下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李沧区人才服务中心。 一、异议期公示情况报告(附件3)一份。各呈报单位在落实公示要求的基础上,形成公示报告一份,对异议期内公示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和汇总。 二、填写报送《2017年度青岛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请各单位对所属通过人员的公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填写《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附件4),核实内容为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合计公示总人数...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水库)管理保护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李沧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李沧办字〔2017〕12号)和《关于公布李沧区级河长名单及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李沧办字〔2017〕13号),现将李沧区总河长、区级河长名单公布如下: 一、总河长 总 河 长:王希静 区委书记 李兴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总河长:魏瑞雪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朱元庆 区政府副区长 二、区级河长 李村河河长:李兴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兼) 板桥坊河、永平路支流河长:魏瑞雪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兼) 张村河、楼山河、楼山后河、刘家宋哥庄河、胸科医院河河长:朱元庆 区政府副区长(兼) 大村河、晓翁村河、西流庄河河长:刘学辉 区政府副区长 金水河、侯家庄河、南庄河河长:刘春花 区政府副区长 庄子水库、十梅庵四清水库、文昌阁水库、石沟水库、老鸦岭水库河长:张在厚 区政府副区长...
李沧区民政局李沧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 为有效解决困难居民各种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家庭生活困难问题,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47号文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15〕5号)、《青岛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青民救〔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落实好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救急难,托底线的原则;坚持应救尽救,便捷高效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及范围 李沧区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符合救助条件的一般家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本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一)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符合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1.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意外等事件,或者因溺水、人身伤害、见义...
本站讯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中共六届李沧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于11月28日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要求,对第二轮巡察工作进行了部署。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秦光明主持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忠伟作动员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解决好为什么巡察、巡察什么、怎么巡察、巡察成果怎么用、怎么配合巡察工作等问题。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突出政治巡察特点,发挥好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实。要用好巡察成果,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氛围,严明纪律规矩,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效。巡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经李沧区委批准,第二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从12月开始,对九水街道、世园街道、交通商务区建设办公室、现代商贸区建设办公室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经中共李沧区委同意,决定对李沧区世园街道、九水街道、交通商务区建设办公室、现代商贸区建设办公室4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31日。 二、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坚持政治巡察定位,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了解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情况,发现并推动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在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看四个意识树立的是否牢固,看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是否有力,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看执行纪律规矩是否严格,看政治生活是否严肃认真,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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